律師普法:因飆車引起的交通事故,保險公司會賠償嗎?
律師普法:因飆車引起的交通事故,保險公司會賠償嗎?
保險事故發生原因為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員的飆車行為,此種行為系該駕駛員有意為之的不必要行為,屬故意導致保險事故。保險公司不進行賠償。
駕駛員已受刑事處罰,可認定其行為具有相應違法性,且達到一定嚴重程度,違反了公共利益和良善道德。如對此種行為仍給予保險保障,不但將導致鼓勵犯罪的后果,亦將使系爭合同的合同目的變為保障非法行為,并使上述駕駛員因其故意行為而獲利,從根本上違反了保險制度的目的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是由于非主觀故意情況下的犯罪行為導致的事故,如在合同約定保障范圍內的,保險公司會進行正常理賠。如在被迫、欺騙的情形下吸食毒品等。這也是保險公司在考慮到消費者權益保護下作出的判斷。然而,在具體執行過程中,因為主觀違法行為造成的人身傷害是否理賠卻經常產生爭議。
需要保險消費者格外注意的是,購買保險后并不是所有損失都“想賠就能賠”的,除了上述因為飆車行為導致無法進行車損險理賠的案例之外,還有一些行為也會導致消費者無法理賠,保險公司不會為客戶的“任性”埋單。
而作為消費者,保險合同中的“除外責任”更是需要牢記在心。保險專家提醒市民,不少保單的保障期限長達數年、甚至超過十年,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這份保單都是消費者的風險保障,因此弄清楚哪些情形不能理賠非常有必要,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身權益,同時也避免了糾紛。